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级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实施办法>的函》(京政农函〔2021〕88号)的要求,2022年在本区内开展2021年菜田补贴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紧工作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农村局
北京市大兴区财政局
北京市大兴区农业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1日
2021年北京市大兴区菜田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实施办法>的函》(京政农函〔2021〕8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并稳定本市蔬菜生产面积,增加绿色优质蔬菜产量,提高种植主体积极性,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大兴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
本区范围内蔬菜实际生产面积,包括:
1.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补贴面积为实际生产的占地面积;
2.植物工厂蔬菜和工厂化食用菌,补贴面积按照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3.工厂化芽苗菜,补贴面积按照15吨产量折合1亩生产占地面积计算,产量以实际生产数据为依据。
对地块撂荒和设施闲置、一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用地不规范等情况,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菜田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已经享受过2021年耕地地力补贴的地块,不再享受2021年菜田补贴。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申报补贴的主体应为蔬菜实际生产经营者,包括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2.申报补贴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的蔬菜生产情况应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统计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镇结合实际制定菜田补贴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补贴发放程序,积极落实补贴政策。
(二)完成申报审核
菜田补贴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申报审核的方式,各镇要加强“北京市设施农业台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的信息维护,有序组织补贴申报,加强申报数据审核,提高补贴面积覆盖率,掌握蔬菜生产信息,强化过程监督。2022年3月5日前,各镇组织完成菜田补贴申报审核,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把关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按时发放补贴
各镇在2022年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及时统一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完成补贴发放。
(四)及时报送总结
2022年7月底前,各镇将2021年菜田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送区农业服务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区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开展菜田补贴工作。各镇作为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有序安排每年的蔬菜生产面积任务量。
(二)规范补贴程序
菜田补贴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申报菜田补贴,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把关、区政府审核批准、市级部门备案”的工作程序,不得减免环节、违规操作。补贴申报截止时,尚存在争议的地块(设施),暂时不列入补贴范围。
对工厂化蔬菜(指植物工厂蔬菜、工厂化食用菌、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申报菜田补贴,各镇要严格把关规范申报、审核、发放等工作程序。
(三)严格资金管理
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中,严禁现金发放。坚决杜绝贪污、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对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区农业服务中心对各镇菜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各镇应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建立自查机制,及时纠正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注重信息化系统应用
2021年菜田补贴线上申报审核依托“北京市设施农业台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实施。各镇要进一步加强动员宣传,重视信息维护,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积极组织系统使用培训,确保补贴工作按时完成。
(六)加大政策宣传
各镇应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菜田补贴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做好对农户、家庭农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广大生产经营主体,以及基层干部的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本镇蔬菜生产在应统尽统的基础上,做到应补尽补。公开补贴发放结果,主动接受广大群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北京市大兴区菜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大兴区菜田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办法
为切实落实菜田补贴政策,确保补贴程序公开透明,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结合本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一)补贴对象自愿申请
菜田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附表1),一式三份,报送村委会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二)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做好申报信息录入、公示、建档、留证等,接受群众的监督。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布菜田补贴申请者的姓名(或名称)、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须留档(复印件或影像资料)。出现争议的,由村委会负责协调解决。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附表2),一式三份,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所在镇政府两份。同时,上报所在镇政府《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一套、公示留档资料一套。
(三)镇政府审核
镇政府负责审核工作,监督检查村委会严格执行申报、公示、确认等程序。镇农业部门逐村审核申报资料无问题后,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附表3),主管镇长及统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镇政府公章,一式三份,报区农业服务中心两份,镇农业部门存档一份。同时,上报区农业服务中心《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一套。
(四)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农业服务中心对照下达各镇的蔬菜生产目标任务(包括面积和产量指标)和2021年蔬菜实际生产数据,逐镇核实申报数据和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附表4)一式四份,由区农业农村局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审核并批示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送达区财政局安排拨付补贴资金;同时,按照要求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一份;区农业农村局及区农业服务中心各存档一份。
(五)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区政府的批示,对镇上报的《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进行批复。镇政府接到区农业农村局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镇政府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菜田补贴资金要按时足额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禁止发放现金,禁止将补贴资金用于抵扣生产经营者交费。
(六)审核监督检查
菜田补贴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区、镇、村三级负责菜田补贴的组织实施,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审核、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杜绝只拿补贴不种地、层层转包转租等现象发生。对于政策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工厂化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
工厂化蔬菜(指植物工厂蔬菜、工厂化食用菌、工厂化芽苗菜)生产企业主体,要严格按照本区露地和设施蔬菜生产主体补贴程序申报,采取线下申报审核的方式,填报《2021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工厂化蔬菜生产)申请表》(附表5)。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农业服务中心逐个对申请菜田补贴的工厂化生产企业申报信息、实际生产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加强监督和检查。
三、面积核算
菜田补贴面积以亩为单位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得按照播种面积、设施占地面积核算。同一块地块、设施或工厂化厂房,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菜田补贴,杜绝多次发放补贴资金的现象。